【子女移民的移民政策】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 |美國移民法中關於兒童的定義和規定 |成員移民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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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親屬移民(Family Based Immigration,稱家庭移民),美國移民法規定,允許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外籍親屬,通過親屬關係,申請美國合法居住權(Permanent Legal Resident,稱PLR),即綠卡(Green Card)。家庭移民申請程序親屬所在地而異:一是親屬人海外情況,二是親屬人美國境內情況。不論是哪種情形,需要美國公民或是永久性居民其親屬遞交移民申請。移民申請批准後,外籍親屬可以移民局遞交I-485調整身份申請(如果人美國),或是申請領事程序移民簽證(如果人美國),獲取居民身份。

美國親屬移民分為兩類:無移民配額限制親屬移民(Unlimited)和移民配額限制親屬移民(Limited)。無配額限制親屬移民(Unlimited)主要美國公民直系親屬(Immediate Relatives)移民所設置。配額限制親屬移民(Limited)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各種“優先類”親屬設置。美國移民法規定,每個財務年度(十月一日到下一年度九月30日),親屬移民有480,000個名額。每個優先類別每一個財年只有數量移民簽證配額,當年配額用盡,那麼移民申請即使得到移民局批准,申請人需等到有配額可用才能移民。於每年優先類別移民會收到大量移民申請,因此目前親屬移民申請時間,遞交申請到簽證正式綠卡,等候時間1到12年。下面我們介紹親屬移民類型。

「直系親屬」移民包括美國公民配偶、父母、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。像其它美國公民或居民家庭成員移民,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可以受任何移民簽證名額限制,直接申請移民美國。説,他們可以需要等待簽證排期可以申請移民並進行調整身份,獲得居民身份。如果需要瞭解多美國公民直系親屬詳細信息,請點擊以下鏈接:

美國公民「其他親」家庭成員可以移民美國,但是他們像美國公民直系親屬,他們每年會受移民簽證名額限制,需要排隊等候移民簽證名額配額。親家庭成員移民分為幾個「優先」類別。優先類別,可能地獲得綠卡申請資格。如果需要瞭解多美國公民其他親家庭成員詳細信息,請點擊以下鏈接:

(注:此處第二類優先綠卡持有人未婚子女;其不是公民,列入此處)

符合這一類別「子女」,他/她是一個美國公民兒子或女兒,未婚且21歲以下。如果收養過程收養子女16歲生日前完成,並且其收養父母收養之前或之後兩年子女擁有法律監護權,同時收養子女其收養父母收養之前或之後居住了兩年,那麼收養子女符合條件。如果其父母結婚時,繼子女18歲,符合條件。

希望獲得居住權美國公民子女如果21歲會超過年齡限制並失去原始資格。大多數情況下,如果子女身份調整申請批准之前了21歲,其申請進入到另一優先類別,從而導致處理時間延遲。瞭解多年齡過期問題,請點擊這裏。

本文供參考,並不能代表專業法律建議或者作為法律文書使用。本文產生一切法律或者其他專業相關責任以及義務。如需法律諮詢服務,請聯繫專業移民律師。

875 Mass. Ave., Ste. 301Cambridge MA 02139

A. 符合條件受益人:
美國公民結婚兩年配偶可以申請IR1,對應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IR2;
注:美國公民結婚兩年之內配偶可以申請CR1簽證,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CR2 。CR1/IR1不能CR2/IR2一起申請,需要美國公民子女申請。
B. 申請條件:
1.美國公民其配偶結婚時,配偶子女18歲。
2.配偶子女21歲以下且未婚。
3.配偶收養子女,收養關係需養子女16歲前成立,並且配偶擁有法定監護權情況下養子女生活兩年以上,養子女21歲以下且未婚。
C. 申請步驟
第一步:
律瞭解申請情況
第二步:
簽約準備資料: 準備資料時間:15天到1個月。
第三步:
遞交I-130材料
第四步:
獲取美國移民局受理通知;
第五步:
等待I-130批准或是收到RFE材料(補充材料),準備補充材料文件。
如果收到RFE (Request for Evidence)補充材料要求, 律師需要89天內回覆RFE.
第六步:
1). 美國境外,NVC(National Visa Centre)國家簽證中心繳費,並遞交資料,表格,公證材料。   
2). 美國境內,直接遞交I-485申請(可直接I-130申請同時遞交)
如果受益人要美國境內等待,那麼其身份合法,比如持F1移民學生簽證,H1B移民工作簽證。
第七步:
等待移民局(I-485)或美國駐廣領館(CP)面試通知。
第八步:
體檢,面試,獲取綠卡。
注意:NVC要求提供:DS-230(身份背景表)和I-864(經濟擔保)。
第九步:
如果有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(行政審查) ,請律師遞交詢問。
D. 材料
I-130申請需要遞交材料:
1.I-130申請表格
2.申請人,即美國公民相關信息:
1). 出生證複印件
2). 護照複印件,如境外,提供出生證複印件
3). 入籍證或公民證
4). 結婚證和之前離婚證或者前配偶死亡證明複印件(如果有)
5). 簽證照(51mm*51mm)
6). 其他申請人和受益人改變過信息,如曾用名證明複印件
3.受益人申請人之間親屬關係證
1). 美國公民結婚證明
2). 受益人出生證明複印件,户口本複印件
3). 撫養孩子其他文件:如經濟支持證明
4). 若是非婚生,需提供法律認可親子關係文件,如親子鑑定報告
5). 若是養父母()作為申請人需提供:受益人出生證明複印件;親身父母死亡,離異或放棄撫養證明
6). 若是養父母(領養)作為申請人需出:受益人出生證明複印件;領養證明;法院裁決已有2年法定監護權;法院裁決已有2年身體監護權證據。
I-485 身份調整申請需遞交:
1.外籍子/女無犯罪記錄證明(如有犯罪記錄,要如實填寫)
2.外籍子/女出生證明複印件或出生公證
3.外籍子/女彩色近照
4.外籍子/女護照複印件
5.外籍子/女G-325A
6.外籍子/女其他證件(如在美合法身份證明)
7.I-693 子/女體檢報告
I-864 擔保人財力支持文件(經濟擔保)
1.美國公民工作證明或收入證明
2.美國公民過去三個月工資單
3.美國公民過去三年報税記錄W2
4.社會安全號SSN複印件
5.駕照 複印件

美國公民結婚兩年配偶可以申請IR1,對應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IR2;

注:美國公民結婚兩年之內配偶可以申請CR1簽證,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CR2 。CR1/IR1不能CR2/IR2一起申請,需要美國公民子女申請。

延伸閱讀…

美國公民的「直系親屬」成員移民

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:子女- 西雅圖移民律師

1.美國公民其配偶結婚時,配偶子女18歲。

3.配偶收養子女,收養關係需養子女16歲前成立,並且配偶擁有法定監護權情況下養子女生活兩年以上,養子女21歲以下且未婚。

等待I-130批准或是收到RFE材料(補充材料),準備補充材料文件。

如果收到RFE (Request for Evidence)補充材料要求, 律師需要89天內回覆RFE.

延伸閱讀…

美國移民法中關於兒童的定義和規定

我是美國公民

1). 美國境外,NVC(National Visa Centre)國家簽證中心繳費,並遞交資料,表格,公證材料。   

2). 美國境內,直接遞交I-485申請(可直接I-130申請同時遞交)

如果受益人要美國境內等待,那麼其身份合法,比如持F1移民學生簽證,H1B移民工作簽證。

體檢,面試,獲取綠卡。

如果有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(行政審查) ,請律師遞交詢問。

2.申請人,即美國公民相關信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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